
國家政策背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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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0月黨的二十大召開以來,從國家規劃到地方政策,都在連續發力推進數據要素基礎製度與市場化建設。
2022年12月中共中央、國務院:
《數據二十條》
- 建立公共數據、企業數據、個人數據的分類分級確權授權製度;
- 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、數據加工使用權、數據產品經營權等分置的產權運行機製;
- 探索企業數據授權使用新模式,發揮國有企業帶頭作用;
- 培育數據集成、數據經紀、合規認證、安全審計、數據公證、數據保險、數據托管、資產評估、爭議仲裁、風險評估、人才培訓等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。
2023年2月中共中央、國務院:
《數字中國》
- 釋放商業數據價值潛能,加快建立數據產權製度,開展數據資產計價研究,建立數據要素按價值貢獻參與分配機製;
-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,健全知識產權轉化收益分配機製;
- 增強數據安全保障能力,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基礎製度。
2023年12月國家數據局、中央網信辦等:《數據要素×三年行動計劃》
- 引導企業開放數據,鼓勵市場力星挖掘商業數據價值,支持社會數據融合創新應用;
- 加強供給激勵,製定完善數據內容采焦、加工、流通、應用等不同環節相關主體的權益保護規則推動數據商、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等協同發展;
- 完善培育數據商的支持舉措: 落實數據安全法規製度,完善數據分類分級保護
現狀及挑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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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據資源確權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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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據二十條創新性地提出了數據資源持有權、數據加工使用權、數據產品經營權三權分置的確權路徑,但在企業實踐中,企業通過公開渠道自主采集的數據、企業業務中積累但涉及顧客個人信息的數據,甚至是企業采購的數據,各種不同渠道的數據來源如何確權,如何明確說明是「企業擁有或控製」,依然是擺在數據資產入表的第一大難題。
數據產品成本歸集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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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據資產入表是對滿足資產確認條件的數據產品進行會計核算、並在資產負債表列示與披露的過程,但我們研究發現,企業在數據產品的管理過程中,更多的是從滿足特定需求為出發點,數據采集、清洗加工、建模開發、安全存儲等環節的成本管控做得相對粗放,且數據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之間存在較大信息不對稱,導致數據產品成本歸集存在困難,進而導致「入表難」。
數據合規及安全評估機製不成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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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據安全的保障和維護是數據要素市場化的條件,也是數據要素可持續發展的保障。目前,我國尚缺乏統一的數據安全法律法規,數據安全的責任和義務難以明確,數據安全的標準和技術難以完善,數據安全的監測和預警難以實施,數據安全的應急和處置難以有效。
案例實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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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數據集入表合規評估報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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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某A股企業,鋼鐵行業提供數據合規及安全評估咨詢服務,形成《數據集入表合規評估報告》。
通過「集團數字化工程,開展了針對各主要信息系統的"教據治理」作,並對各系統數據開展了符合17個行業屬性的分類分級工作詳細了解了登記、評估、入表等主要環節的規則和市場化服務機構的情況。包含企業數據資源梳理、確權、成本費用確認、計入資產負債表、對外披露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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